{{ $t('FEZ002') }}應用地質組|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 : 經地字第 10504606520號
主 旨 : 訂定「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G0006嘉南平原)」,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 : 地質法第五條第一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二條及第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 訂定「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G0006嘉南平原)」範圍圖詳如附件1~5,劃定計畫書得向嘉義縣政府、 嘉義市政府、臺南市政府、本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閱覽、或逕自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網站〈網址:https://www.gsmma.gov.tw〉「地質法規」下載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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