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礦場保安組
{{ $t('FEZ002') }}秘書室|
今(113)年4月3日上午7時58分,臺灣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7.2大地震,震央所在的花蓮縣,最大震度6強,造成東部地區各礦場受到不同程度的地震災害(影響),尤其花蓮和仁、和平地區礦場影響甚鉅。
為防止礦場災害,維護礦場安全,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提醒各礦場為避免汛期、颱風所造成礦場災害,於颱風季節前應加強排水溝渠、沈砂池之清理,於礦場內之採掘面、捨石場及道路邊坡進行落石崩塌防止措施,請全台各礦場切實依照礦場年度施工計畫、水土保持計畫及環境保護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進行礦場開發行為。如發生災害,請依救災統一指揮系統第一時間通報主管機關及消防單位,俾利礦災應急或救護措施。
經濟部地礦中心再次呼籲各礦場,汛期、颱風期間應確實加強清淤及排水管理措施,作業期間請注意瞬間大雨、雷擊、強陣風及溪水暴漲,並注意人身安全,因應0403花蓮大地震,礦場作業前請依照113年4月9日函知各礦場「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113年花蓮大地震後加強礦場安全措施注意事項」確實辦理。
發言人: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邵副主任屏華
辦公室電話:(02)2942-9042、 行動電話:0958-832-188
電子郵件信箱:phshao@gsmma.gov.tw
業務聯絡人:礦場保安組黃組長品中
聯絡電話:(02)2311-3001#650、 行動電話:0910-550867
電子郵件信箱:ping@gsmm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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