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李光曜
{{ $t('FEZ002') }}人事室|
職缺單位: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區域地質組地質2科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1人 備取:2人(候用期限:5個月) 聘(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之日起至依親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提前消滅時,應無條件解僱。 資格條件: (一)理工科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Microsoft Word、Excel、Power Point)等操作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地熱施政計畫之業務執行。 (二)協辦地熱地質調查業務執行。 (三)地球物理調查資訊之彙整處理。 (四)須配合工作出差(各縣市)。 (五)需協助地質相關專業審查案。 (六)其他交辦事項之處理。 工作地點: 新北市中和市華新街109巷2號。 薪資標準:按280薪點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8,948元整。 公告期間:114年4月23日至114年5月7日止。 注意事項: (一)應徵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離職或服務證明書、服役證明(男性)、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二)甄選方式: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齊、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 2.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之日起至侍親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提前消滅時,應無條件解僱(預計為115年2月4日)。 (四)薪資標準:按280薪點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整。 (五)聯絡人李先生,電話:02-23113001分機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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