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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第76條補辦環評第2次座談會圓滿落幕
本中心於114年7月22日下午舉辦礦業法第76條補辦環評第2次座談會,已順利圓滿落幕,邀集參加對象包括應辦理礦業法第76條規定之礦業權者、採礦工程技師、環境工程技師、相關公協會等,計50位出席參加。
由於補辦環評與一般環評案件不同,尚無相關前例可依循參辦,本次座談會目的除了協助礦業權者能充分瞭解法制作業及相關法規,並如期完成環評書件之相關資料籌備、撰寫,亦特別邀請環境部環境保護司楊智凱科長及過去曾擔任環評委員的國立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李育明所長兼特聘教授針對環評書件審查進行經驗分享,包括詳細說明辦理環評重要時程與法規、環評書件撰寫與審查重點、環評審查承諾事項之提供、公眾參與及回饋機制等提出了多項關鍵資訊與建議,並強調資料準備的完整性及與利害關係人的溝通重點。
最後綜合座談針對與會礦業權者、技師提問,機關及專家學者予以回應說明,強調補辦環評書件不能只仰賴工程顧問公司獨立完成,而是由「礦業權者、受託的採礦工程技師及工程顧問公司三方」依其專業共同完成,確保書件資料內容完善詳實,並秉持「承擔、承諾、誠意」的態度面對環評審查,將有助於審查過程及相關審查結論可受公評。本中心後續亦持續追蹤礦業權者依限辦理之進度,以輔導礦業權者如期如質完成補辦環評書件之提送,以免因未依限辦理而停止探採礦工程。
{{ $t('FEZ003')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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