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職稱及名額:技士1名 職缺單位:土石管理組 職 系:地質礦冶職系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資格條件: 1. 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2. 國立大專院校(含)以上土木、資源工程、礦冶及地質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3.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職務合格實授,且現職工作與工程業務相關,具砂石碎解洗選場計畫審核、用地變更、監督管理及相關法規釋疑等業務經驗者尤佳。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屏東里港砂石儲備中心復舊工程。 2. 砂石碎解洗選場計畫審核、用地變更、監督管理及相關法規釋疑。 3. 砂石產銷調查統計分析。 4.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報名方式: 1. 有意者請於113年1月22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 甄選方式:(1)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2)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聯絡電話:周小姐02-23113001分機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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