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職缺單位: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礦務行政組(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正取:1人 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聘(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之日起至113年高考3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資格條件: 1、地球科學、地質、材料及資源工程、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資源工程系相關科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2、熟悉電腦文書(Microsoft Word、Excel、Power Point)等操作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礦業用地核定及廢止案之業務執行。 2、協辦礦區年度施工計畫申報或礦場申報開工案之審核作業。 3、相關礦業行政資料庫之彙整及建檔整理。 4、須配合工作出差(花蓮/宜蘭/苗栗等地)。 5、其他交辦事項之處理。 (工作地點:台北市。) 薪資標準:按280薪點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7,800元整。 公告期間:113年3月6日至113年3月15日止。 注意事項: 1.有意者請至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網站(http:www.gsmma.gov.tw)就業資訊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將「應徵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基本資料表」(ods檔案)於113年3月15日前e-mail至karen97@gsmma.gov.tw,另請將「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13年3月15日前逕寄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5樓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人事室黃小姐收(請以掛號郵寄,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礦務行政組約僱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2.甄選方式: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齊、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 (2)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之日起至113年高考3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4.薪資標準:按280薪點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7,800元整。 5.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23113001分機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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