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職缺單位: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資源地質組(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正取:1人 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聘(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之日起至侍親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 資格條件: 1.地球科學、地質、海洋相關科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2.熟悉電腦文書(Microsoft Word、Excel、Power Point)等操作。 工作項目: 1.協助海域地質調查計畫(南沖繩海槽礦產地質調查及離岸風場海域地質調查)之業務執行。 2.辦理「離岸風電地質與環境感知系統」管理及資料提供等行政文書作業。 3.協助海域地質調查資料彙整及分析等工作。 4.協助研究船採購及離岸風電環評審查案等。 5.須配合工作出差(基隆/台南/高雄等地)。 6.其他交辦事項之處理。 薪資標準:按280薪點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7,800元整。 公告期間:113年4月8日至113年4月22日止。 注意事項: 1.有意者請至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網站(http:www.gsmma.gov.tw)就業資訊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將「應徵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基本資料表」(ods檔案)於113年4月22日前e-mail至karen97@gsmma.gov.tw,另請將「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13年4月22日前逕寄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5樓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人事室黃小姐收(請以掛號郵寄,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資源地質組約僱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2.甄選方式: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齊、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 (2)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之日起至侍親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 4.薪資標準:按280薪點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7,800元整。 5.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23113001分機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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