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職稱及名額:技士1名 職缺單位:資源地質組 職 系:地質礦冶職系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 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並具地質礦冶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之人員。 3.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地質相關科系尤佳。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且於公告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1. 辦理水文地質調查相關業務。 2. 辦理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查詢與諮詢等業務。 3. 辦理臺灣水文地質資訊系統相關業務。 4. 協助研擬中長程計畫及推動機關合作、交流事項。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報名方式: 1. 有意者請於114年2月17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 甄選方式:(1)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視同資格不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2)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聯絡電話:周小姐02-23113001分機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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