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李光曜
{{ $t('FEZ002') }}人事室|
職缺單位: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礦務行政組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1人 備取:2人(候用期限:5個月) 聘(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之日起至114年高考3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資格條件: 大學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一)協助礦場安全及礦害預防監督檢查。 (二)協辦礦業權及礦業用地申請案。 (三)其他交辦事項之處理。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花蓮市文苑路10號。 薪資標準:按280薪點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7,800元整。 公告期間:114年4月14日至114年4月21日止。 注意事項: (一)應徵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離職或服務證明書、服役證明(男性)、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二)甄選方式: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齊、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 2.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之日起至114年高考3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為114年10月下旬)。 (四)薪資標準:按280薪點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整。 (五)聯絡人李先生,電話:02-23113001分機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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