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職稱及名額:辦事員1名 職缺單位:秘書室 職 系:綜合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之人員。 3.具文書、檔案管理或研考綜合業務實務經驗者佳,具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證照或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尤佳。 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熱忱、耐心、溝通協調與專案執行能力,能配合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加班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且於公告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1.本中心文書管理如繕校、監印、發文、歸檔等業務。 2.協辦檔案管理事宜。 3.研考綜合業務。 4.其他專案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或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視業務需要調配) 報名方式: 1. 有意者請於114年8月5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本職缺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 甄選方式:(1)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視同資格不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2)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聯絡電話:周小姐02-23113001分機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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