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職缺單位:秘書室 職 系:綜合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資格條件: 1. 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特種考試五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 專科以上畢業,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 具電腦文書操作及資訊系統處理能力,認真負責,品德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4. 具出納實務、政府採購專長或經驗;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證照者尤佳。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且於公告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1. 機關出納作業(含一般收、付款作業及帳務核對簽辦、付款憑單放行、預付款之國庫支票領取轉發、收入退還書製作、開立國庫支票、機關帳戶印鑑更換事宜等)。 2. 金融機構函證。 3. 出納內部控制作業自行評估表修訂。 4. 共約及小額採購及15萬元以下辦公廳舍修繕。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報名方式: 1. 有意者請於115年2月26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 甄選方式:(1)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視同資格不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2)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本職缺為預估缺,出缺日期為115年4月1日,若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4. 聯絡電話:周小姐02-23113001分機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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